3月14日下午,扬子晚报举行《“信心足·消费活”3·15访谈》全媒体公益直播活动。本次活动旨在搭建消费者与监管部门近距离接触的桥梁,提振消费信心,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江苏省消保委监督部主任赵鑫、江苏省消保委监督部工作人员龚永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副处长赵颖,江苏银保监局消保处副处长薛嵩,江苏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徐君应邀来到扬子晚报演播室,解答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资料图)

左起为本报主持人徐兢,嘉宾薛嵩、赵鑫、徐君、赵颖   范晓林 摄

江苏省消保委

将借助大数据,预警预付式消费

围绕着预付式消费等热点话题,江苏省消保委监督部主任赵鑫和工作人员龚永壮做出解答。

过去五年,江苏各级消保委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4亿元。2023年,江苏省消保委将继续积极探索多元化处理投诉路径,扶持动员各地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加强与司法部门诉调对接相关合作,并将持续深化长三角三省一市消费维权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指导“南京一小时都市圈”“宁镇扬一体化”“环太湖毗邻城市”“淮海经济区消保委联盟”等区域性消费维权协作机制。

仅去年上半年,省消保委就受理新能源汽车相关投诉505件。从投诉的数量和情况分析来看,企业要发挥主体责任,精进新技术,同时要科技向善,做好售后跟进。建议消费者购买前多角度考量;对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或模糊的福利待遇等最好在购车合同中标注;主动索取发票等凭证或相关服务单据并妥善保管;提车时仔细核对配置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并逐一查验“三包”凭证、发票、购车合同等是否齐全。

2023年,省消保委将继续做好预付式消费相关投诉受理和社会监督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智慧315平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借助大数据算法,对投诉较多、消极处理投诉、存在消费风险的商家进行及时披露,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依据和风险预警。并建议相关部门将监管执法的视野和关口前移,提高预付式消费准入门槛,落实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建立联动监管维权机制。

今年,省消保委还将继续重点关注“老、少、新”领域,针对适老化服务、家政保姆、成人教育培训、宠物医疗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开展体验式消费调查和比较实验,并有针对性进行强制标准、行业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推动相关市场商品服务标准不断健全和完善。

过去五年,省消保委支持消费者起诉208件,提起公益诉讼3次。公益诉讼作为法律规定消保委组织所肩负的公益性职责,是消保委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一把利剑。近年来,江苏省消保委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中多次发起“第一案”。根据今年的相关工作安排,省消保委计划针对知识产权、公用事业、医疗美容等领域涉及消费者众多、潜在危害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例线索,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研判,适时提起公益诉讼。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为消费恢复提供充足金融支撑

“2022年,江苏全省金融机构处理消费者投诉10万余件,金融消费者96%的纠纷通过与金融机构自行协商得到解决。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全年接收金融消费者来电共计37073件,其中投诉4329件,咨询32744件,这些投诉咨询全部办结。”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副处长赵颖在访谈中介绍道。目前,全省累计成立了88家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范围覆盖省市县三级,并与法院建立了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2022年全省调解金融纠纷5754件。

2022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距今恰好整一年。赵颖介绍,2022年以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切实助力新市民融入城市新生活。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先后制定多项政策文件,提升新市民金融支持能力。二是丰富专属产品,推动各银行机构针对新市民融资需求创新专属信贷产品,积极支持新市民融资需求。如江苏银行针对新市民租赁住房、购买汽车家电等需求,推出线上消费金融产品数字“e融卡”。三是优化流程手续,改善新市民基础金融服务。如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分别推出“U+卡”“筑福卡”“民心卡”等新市民专属银行卡,提供免收工本费、年费、短信服务费优惠。

2023年,中消协公布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赵颖在访谈中表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继续围绕“提振消费信心”这一主题,为江苏消费恢复发展提供充足的金融支撑。具体来看,一是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增收入。二是围绕多元化消费需求,推动消费金融服务优化创新。三是为社会消费提供安全、便利的支付结算服务。四是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

江苏银保监局

提前还贷难现象逐步缓解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江苏银保监局消保处副处长薛嵩在访谈中介绍,《办法》重点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等八项权利作出规定。比如,规定不得通过格式合同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得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等。

个人选购商业养老保险要注意啥?薛嵩提醒:一是明确需求,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养老需求,合理规划商业养老保险购买金额。二是挑选产品,需要重点关注产品类型、交费方式、领取方式等。三是细看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如有看不懂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说明。

年初以来,提前还贷备受关注。薛嵩介绍,近日,江苏银保监局印发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做好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目前相关银行办理时限有所缩短,提前还款难问题正逐步得到缓解。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指导辖内银行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提升审批处理效率。对于经营用途贷款、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有消费者反映,去年遭遇银行理财产品“破净”。薛嵩提醒,“理财产品不是存款,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理财产品都是类似于基金的净值型产品,不保本也不保证收益。”购买理财产品时,要真实做好风险测评,认真阅读合同文本,了解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按要求配合做好录音录像,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江苏证监局

注册制来了,投资者如何应对?

江苏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徐君在访谈中介绍,“注册制”进一步优化了主板上市条件,改进了主板交易制度。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包容,发行定价和交易制度也有变化。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投资者需要自主进行价值判断,对投资者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有一些投资者反映,对上市公司业绩“看不清”“摸不透”,怎么办?徐君认为,投资者要把握以下关键:一是了解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的时间及形式。二是对感兴趣的公司进行初步了解,在听取业绩说明会及与公司互动交流时有所侧重。三是不断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在参加业绩说明会后进行审慎的判断,不听市场传言,不盲目跟风,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做到理性的价值投资。

有投资者在网上看到一些跟着“老师”炒股、炒期货就能赚钱的宣传,可是按其指导进行交易,却亏损了好多。徐君提及,上述行为主要出现在“股市黑嘴”“非法荐股”以及假冒仿冒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人员从事诈骗等活动中。对此,江苏证监局正联合江苏省委网信办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等行为,打造清朗网络空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此,徐君建议投资者“四不要”:不要轻信电话、直播间、微信群、公众号、股吧所谓的“股神”“专家”,警惕“跟买即涨停”“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等夸张、煽动性宣传用语;不要轻易登录来路不明的非法网站;不要轻易点击安装他人推荐的来路不明的APP;不要轻易将所谓会员费、咨询费、服务费等汇入来路不明的账户,特别是个人账户。应当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非法集资活动,捂好自己的钱袋子。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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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沈春宁

撰稿: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灿  徐兢  范晓林  马燕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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