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艳丽 邓芳 记者 庄剑翔)为解决机构中屡考不过的“老大难”,扬州一培训机构老板宋某竟带着员工一起,通过进入考场窃题、组织答题、向考生传送答案、发放作弊器材提供答案等方式多次组织作弊。近日,经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决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涉案成员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宋某经营着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主营成人学历提升,招收学员培训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学员提供复习备考、模拟考试及全方位、全天候的课程咨询服务。对于培训机构来说,学员的考试通过率就是培训机构最好的招牌。但是让他感到头疼的是,机构里有一些“老大难”学员始终有一两门科目挂科,怎么都考不过去。

几年前,宋某从一位同样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的朋友周某口中得知,他有门路可以买到试题答案。他认为也可以安排“枪手”进入考场拍摄试题,由专业人员做题,后组建小群把答案发送给机构的老师,再由老师发送给有需要的学生,答案以选择题为主。为了提高学员的通过率,宋某自2018年度开始,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帮助学生进行作弊。

2021年4月中旬,宋某网购了“拍照眼镜”,并在同年10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安排了几名机构老师报名参加考试。进入考场之后,他们会在短时间内通过“拍照眼镜”拍摄试题并直接传递给考场外负责接收试题人员的手机上,由他们进行答题,做好答案,再发给提前沟通过有需要的学员。

每次操作之前,机构老师都会提醒相关同学在开考后10分钟左右再进入考场,这10分钟,就是宋某等人完成入场、做题、拍照、回传的时间。能够成功得手的话,考生可以记住选择题答案之后再进入考场。

纸包不住火,很快,公安机关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这一犯罪线索,当日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对宋某进行了抓捕。

随后,案件被移送至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2018年4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宋某组织其培训机构员工通过进入考场窃题、组织答题、向考生传送答案、发放作弊器材提供答案等手段,在2018年度至2022年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帮助30余名考生作弊共计8次。检察机关认为,宋某与他人共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邗江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校对 张静超)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