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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雅安讯 (记者 程强)12月7日,雅安市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两部即将施行的地方性法规相关情况。《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基地保护规定》)和《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应急避险规定》)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分别于2023年1月1日、2022年12月20日起施行。

通气会现场

《基地保护规定》共26条,《应急避险规定》共19条,两个法规均具有一定的创制性和探索性,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组织各级各类讨论会、论证会、调研会及听证会累计30余次,收到立法建议累计1000余条,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心血和智慧,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生动实践。

据介绍,《基地保护规定》强化了基地内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明晰了政府和农业生产主体在基地保护中的角色定位。通过地方立法,雅安提炼固化在基地管理中探索的好经验和新机制,维护基地现量,促进基地增量,以基地为引领,带动并推动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应急避险规定》是全省首部自然灾害应急避险系统性立法,将行之有效的自然灾害防灾避灾措施和经验提炼固化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抢抓自然灾害中人员避险转移的“黄金期”,将应急避险时间前移,明晰各类主体在应急避险关键节点中的组织、配合、协助和服从等责权利,对高效有序开展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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