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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自贡讯(何红 记者 陈家明 陈思燕)为促进自贡市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自贡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近日,自贡市医疗保障局、自贡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首次明确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通知分为5个部分22条细则,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悉,此次印发《通知》22条内容是:一是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二是支持中医药健康养老发展;三是支持“互联网+中医药”发展;四是支持新增中医(民族医)服务价格项目;五是进一步优化和丰富中医项目价格;六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七是支持开展中医特需医疗服务;八是促进中药优质优价;九是大力推进中医药使用;十是注重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十一是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十二是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十三是进一步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十四是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十五是支持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十六是建立中医药临床应用的激励机制;十七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十八是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十九是发挥中医药在门诊共济保障中的作用;二十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十一是完善智能监控系统;二十二是健全综合监管制度。

《通知》要求,各区县医保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要做好部门协调,完善部门联动、协同监管、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要充分发挥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支付管理的作用,及时将中医药学等相关专家纳入医保专家库,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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