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已近2年时间,为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绵竹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结合全省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标准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相关要求,绵竹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集中采购流程及有关内控制度,形成了制度建设、采购文件编制、项目受理、项目开标、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一系列业务标准并在全市推广。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加大“政采贷”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在开标现场、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中列入“政采贷”政采信息,进一步拓宽了宣传渠道,助力供应商有效解决了融资难题。

加大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参与力度。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文件的规范性审查,切实杜绝限制性、排他性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从源头上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实现投标供应商零成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网上在线开标、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梅旭东 钟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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