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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唐千惠实习记者李露萍 文/图)2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川渝两地制定相关数据条例的过程中,均将区域合作单独成章。对此,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副主任何雨表示,这既体现了两地在推进协同立法方面做出的有益探索,也为推进两地数字化协同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副主任何雨在发布会上作介绍

据了解,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实施以来,四川与重庆联合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两地数据领域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在合作机制方面,两地数据管理机构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并在数据领域开展了常态化合作;在数据资源共享方面,已在发改、公安、人社、交通、自然资源等44个部门的317类数据方面建立了“川渝通办”服务专区,实现了三批次311项高频服务事项的落地可办,累计办件超过1300万件,推动机动车驾驶证、律师执业证、社保卡等30余类电子证照川渝两地互认;在川渝大数据标准共建互通方面,发布了数据领域首个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公共信息资源标识规范》。

何雨表示,《条例》总结了川渝两地数据领域合作成果,下一步,将在以下五个方面深化协作:

在建立跨区域的数据融合发展应用机制方面,明确将“加强数据领域省际合作,发挥数据在跨区域协同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作用”等内容纳入数据条例,进一步推进两地数据领域合作常态化。

在推进数据共享方面,明确将“依托国家统一平台,共同促进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支撑区域公共数据共享共用、业务协同和应用场景开发”等内容纳入数据条例,进一步拓展数据共享范围、深化数据应用开发。

在促进数字认证、电子证照等跨区域互通互认方面,明确将“依托国家统一平台,共同促进数字认证、电子证照等跨区域互通互认,支撑政务服务跨区域协同”等内容纳入数据条例,为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提供支撑。

在数据标准共建互认方面,明确将“共同建立数据基础性标准和规范,促进数据资源跨区域共享和利用”等内容纳入数据条例,有效解决数据来源多、数据治理难等问题。

在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方面,明确将“共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内容纳入数据条例,推动国家战略部署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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