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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财政工作责任,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诚信、和谐的营商环境,什邡市财政局多举措做好预防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

强化项目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作为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许可等相关审批程序的前置条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严禁未批先建、超概算建设,严禁要求企业垫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

加快项目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审计和审计备案,梳理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情况并与财政进行核对,加快工程项目资金结算。项目竣工决算后,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批复。

加强资金监管。对于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的重大建设项目,将资金安全监管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坚决杜绝因违规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导致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政府采购。要求全市各单位落实好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验收情况及时向民营企业支付采购资金。

严防新增欠款。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预防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的重要性,迅速开展自查,务必取得实效,不留死角。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原则,确定好预算来源后及时推进项目实施,严防新增民营企业账款。

(钟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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